【目标任务】1.全市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纪念馆,健全与其职能相适应的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并免费向群众提供,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免费开放。所有免费开放场馆实现规章制度健全,服务内容明确,保障机制完善,设施利用率明显提高,形成一批具有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务品牌。
2.全市276个行政村完成“送戏进万村”演出任务不少于276场,276个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村级服务点全年补贴不少于55.2万元(每村2000元),全市276个农家书屋补充更新出版物不少于16560种(每个书屋不低于60种), 全市开展农村体育活动不少于276次。
【资金筹措】2019年,全市纳入民生工程任务的有5个公共图书馆、5个文化馆、5个博物馆、21个综合文化站全部免费开放。地市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补助标准为每馆每年50万元,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补助标准为每馆每年20万元,综合文化站补助标准为每站每年5万元。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按照免费开放运行情况、接待参观人次、服务质量等因素确定补助标准。市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含辖区)免费开放补助经费,中央财政按补助标准负担50%,市级财政负担50%;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经费,中央财政按补助标准负担50%,其余部分省级财政负担50%,县级财政负担50%。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经费由中央财政给予补助。
全市276个行政村,统一补助标准每村0.76万元,我省提标到0.96万元,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村级基层服务点每村每年2000元,农村文化活动(“送戏进万村”)每村每年4400元,农家书屋运行维护每村每年2000元(其中1600元用于出版物更新、配送流转,400元用于开展读书活动或试点数字农家书屋建设等),农村体育活动每村每年1200元。统一补助标准每村0.76万元,由中央财政补助50%,省级补助30%,市、县(区)补助20%。我省提标的2000元由省、市县财政按1:1分担。市级对县级不承担配套资金,市区财政按照8:2比例安排配套资金。
未纳入中央财政补助的农家书屋工程,每村每年补助2000元,市辖区由市与区按8:2比例安排配套资金,市对县不承担配套资金。
责任单位:市文旅体局
联 系 人:王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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