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韩惠 通讯员 刘梅
本报讯 自8月下旬开始,市卫生监督局在全市范围内对预防接种进行专项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共出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50余人次、车辆20余台次,涉及辖区内3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41家预防接种门诊、11家医疗机构(产科)、2家妇幼保健机构。
专项行动中,卫生监督人员重点检查了接种单位和人员资质,疫苗的接收、购进、分发、供应、使用,超过有效期、脱离冷链及来源不清的疫苗登记和处理,以及疫苗接种执行“三查七对”和“一验证”等情况。从检查中来看,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各预防接种门诊疫苗购进渠道符合规定,未发现不具有疫苗经营资格的单位或者个人购进第二类疫苗情况;接收、购进、分发疫苗记录完整,疫苗存储符合要求;冷链设施、设备正常运行,有冷链存储温度监测记录;有应急处置制度,接种人员均有接种资质,接种方案和接种流程符合规定要求。接种单位的一类疫苗均从疾控中心领取,二类疫苗均从疾控中心购进;每批次疫苗均有批签发合格证,进口疫苗有通关复印件;购进、使用疫苗登记规范,账目清楚;有应急处置制度,接种人员均有接种资质,接种方案和接种流程符合规定要求;接种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有疫苗的品种和接种方法;疫苗储存、运输全过程均有温度监测记录;疫苗的接收、购进、使用均进行登记。对现场发现的个别接种单位未建立疫苗效期预警制度等情况,卫生监督员当场予以指出,并要求相关单位立即改正。
按照工作部署,专项检查期间,卫生监督员大力宣传《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传染病防治卫生工作监督规范》,提高公众对预防知识的知晓度,增强医护人员责任意识和依法执业意识,确保接种对象健康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