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9月11日
第A12版:

提供公益性岗位 安置就业困难人员

就业扶持工程公益性岗位开发政策解读

一、什么是公益性岗位?

公益性岗位是指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就业岗位,主要包括:1.基层非营利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 2.城乡辅助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3.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工勤服务辅助性岗位;4.劳务派遣企业、家庭服务业企业、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养老服务机构的托底性安置岗位。

二、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有哪些?

主要安置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并被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人员,具体包括:1.享受低保的长期失业人员;2.大龄就业困难人员;3.零就业家庭成员;4.失地(失林)人员;5.家庭困难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6.符合相关规定的残疾人。

三、公益性岗位的待遇水平是怎样的?

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待遇分三部分:(1)用人单位依法按月足额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2)人社部门按照每月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50%的标准给予岗位补贴;(3)人社部门按照用人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的补助。

四、公益性岗位领取补贴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

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失业后,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五、公益性岗位申请上岗的程序是怎样的?

符合条件且有意从事公益性岗位的就业困难人员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或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公益性岗位就业意向申请表》,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失业登记证》、零就业家庭证明等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各1份。

六、县区人社部门联系方式:

濉溪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0561——7505610

相山区就业服务指导站 0561——3193118

杜集区就业服务指导站 0561——5227991

烈区就业服务指导站 0561——4685592

淮北市劳动就业管理局供稿

2019-09-11 1 1 淮北日报 content_24530.html 1 3 提供公益性岗位 安置就业困难人员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