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9月05日
第A02版:

律师当起“和事佬” 调解纠纷促和谐

我市首起律师调解案件获司法确认

■ 记者 陈洪 通讯员 孙浩

本报讯 8月30日,当事人李某和马某到烈山区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请求法院对8月29日经安徽泽黎律师事务所律师调解委员会主持达成的调解协议予以确认有效。法院受理后,迅速进行审查,认定符合法律规定,于当天制作确认有效的民事裁定书并送达双方。这标志着我市首起当事人委托律师事务所调解的司法确认案顺利完成。

8月15日,原告李某到法院起诉被告马某,称马某长期向其购买饲料,2018年4月尚欠饲料款13万元,要求马某支付。烈山法院诉调对接中心法官充分利用多元化解机制,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及时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将该案推送至泽黎律师调解委员会。该所律师从双方长期合作的良好关系出发,劝导马某尽快支付饲料款;对于马某生意不景气、账款难收回的实际情况,建议李某同意延长支付期限。经过反复磋商,双方最终握手言和达成协议,13万元货款在一年半之内分五期支付完毕。目前该协议已产生法律效力。

烈山法院积极落实最高院关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意见和诉讼服务新模式,继去年推动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工作后,今年又推动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加入调解队伍。加强与司法局、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以及法律援助中心的沟通联系,吸纳律师加入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名册,交流调解工作经验,在法院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引导鼓励律师参与纠纷解决,充分发挥律师专业化、职业化优势。

该案的成功调解,充分展示了司法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增强了律所和律师开展好调解工作的信心,体现了律师专业法律服务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有机结合,对于进一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的完善具有较高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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