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8月13日
第A05版: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卫健委窗口

推进护士执业注册审批权限下放

■ 记者 韩惠 通讯员 谢同银

本报讯 按照省卫健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护士执业审批权限下放有关工作的通知》,进入8月以来,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卫健委窗口规范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明确监管职责,推动此项工作有序衔接、平稳过渡。

市卫健委窗口精简护士执业注册申请材料,实现“三表合一”,即将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和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合并为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简化审批环节,统一护士执业注册审批办事指南、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实现省、市、县三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批服务事项无差别办理,依托安徽政务服务网和护士执业注册管理系统,实现了网上在线提交申请材料、审核审批;减并证明材料,可以通过全国护士执业注册信息系统查询到的,或者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不要求申请人提供额外证明。

市卫健委窗口明确护士执业注册监管职责,护士执业医疗卫生机构由市级、县级卫生健康委批准设立或备案的,分别由市级、县级卫生健康委负责监管。同时,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不良执业行为记录管理、行业监督等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放得开、接得住、管得好。

据了解,护士执业审批权限下放有关工作的通知发布后,我省护士执业医疗卫生机构由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护士执业注册(含首次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注销注册等)下放至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由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设立或备案的,护士执业注册下放至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由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非省属医疗卫生机构,委托设区的市级、省直管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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