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8月09日
第A04版:

杜集区法院与区检察院、区财政局(国资委) 联合制定办法

规范刑事案件涉案赃物处置

■ 通讯员 陈茂峰 房静静

本报讯 为进一步公开、及时、高效地处置刑事涉案赃物,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近日,杜集区人民法院结合工作实际,与区检察院、区财政局(国资委)联合制定出台了《关于刑事涉案赃物的处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共24条。在明确区法院、区检察院、区财政局(国资委)、市价格认证中心等单位以及法院内部相关部门工作职责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赃物保管、移交工作流程,严格赃物处置程序,明确相关责任,有力有序推动刑事涉案赃物处置工作。《办法》将内外部监督相结合,规定除由驻院纪检监察组对涉案赃物管理处置进行监督外,由区检察院进行法律监督,区财政局(国资委)进行监管。同时,《办法》要求注重工作联动,各相关单位分别选派专人作为联络员,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协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高工作效率和效果,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2019-08-09 杜集区法院与区检察院、区财政局(国资委) 联合制定办法 1 1 淮北日报 content_22441.html 1 3 规范刑事案件涉案赃物处置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