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8月09日
第A02版:

淮北市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3号)精神,请我市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认真梳理个人2019年1月21日前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欠缴、断缴情况,带齐相关材料,及时申请补缴。

一、申请时间。自2019年7月20日起至12月31日截止。

二、申请地点。退役时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由淮北市安置的退役士兵,入伍时户籍在我市辖区的,到入伍时户籍所在的县(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申请;户籍为外地的,到退役时落户所在地的县(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申请;入伍和退役时户籍均在外地的,到相山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申请。

三、申请所需材料

1.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证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2.退出现役登记表(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3.身份证(查验原件并交复印件);

4.补缴社会保险申请办理表原件;

5.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在多个地区参保的,需提供多地缴费证明或个人账户查询单等缴费记录证明。

提醒事项:

1.重复缴费,不仅不能提高待遇,还会增加个人负担。

2.2019年12月31日后不再受理申请。

咨询电话:0561-6080279(濉溪县)、0561-3192019(相山区)、0561-4010089(杜集区)、0561-4088081(烈山区)

淮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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