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6月28日
第A06版:

县区15个核实点同步进行

“e租宝”案集资参与人信息核实登记

■ 记者 黄顺

本报讯 6月26日,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通告,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布“e租宝”案全国集资参与人信息核实登记公告,我市将于2019年7月2日至2019年8月30日期间的工作日开展集资参与人信息核实登记工作。

根据通告,被告单位安徽钰诚控股集团、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人丁宁、丁甸、张敏等26人犯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走私贵重金属罪、偷越国境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一案(简称“e租宝”案)涉财产部分已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立案执行,并于日前发布公告开展全国受损集资参与人信息核实登记工作。

核实登记期限内,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全市各区县(市)15个核实点同步启动开展现场核实登记工作。其中,濉溪县6个核实点分别位于县法院诉讼中心、铁佛法庭、百善法庭、四铺法庭、五沟法庭、双堆法庭,相山区4个核实点位于李楼社区、三堤口街道人大代表活动室一楼、凤凰山法庭、老博庄社区办公楼,杜集区2个核实点分别是朱庄矿社区服务中心、石台镇法庭,烈山区3个核实点分别是烈山区法院、烈山法庭、临海童法庭。

具有本市户籍的受损集资参与人,以及能够证明在本市长期工作生活的外省区市受损集资参与人,及时携带相关材料至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对应的核实点就近参加核实登记。不具有本市户籍且无法提供经常在本市居住证明材料的集资参与人,请前往户籍所在地的核实点进行核实登记,具体事项请关注户籍所在地省区市发布的核实登记通告。

通告还指出,此次核实登记的结果将作为案款发还的数据基础,请集资参与人及时参与,避免因不核实登记而影响自己的合法权益。集资参与人尽量预约核实登记时间,核实点将优先为当日预约的集资参与人进行信息核实登记。集资参与人应注意防范电话诈骗,核实登记机构不会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要求集资参与人提供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码等个人信息,不会提出转账、验资、交费等要求。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干扰信息核实登记工作、损害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的,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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