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5月16日
第A06版:

濉溪县市场局开展电动自行车 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情况检查

■ 记者 吴永生

通讯员 李永进 李海燕

本报讯 日前,濉溪县市场监管局对城乡电动自行车生产和销售企业落实强制性国家标准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据悉,今年4月15日起,新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正式实施,电动自行车将由生产许可管理转变为强制性认证监管。新标准坚守安全的底线,由原来的部分条款强制改为全文强制,增加了防篡改、防火性能、阻燃性能、充电器保护等技术指标,调整完善了车速限值、整车质量、脚踏骑行能力等技术指标,特别是新增加了防火阻燃和淋水涉水这两项安全指标。

在检查中,濉溪县市场局要求商家不得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销售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必须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认准三C标志;严禁私自拆加装关键性组件。同时向商家和消费者进行了新国标相关知识的普及宣传,引导群众不购买、不使用违标车辆,努力营造电动自行车新标准贯彻执行良好氛围。

据悉,此次专项检查为期一个月,在电动自行车生产领域,严查生产企业无证生产、超出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生产、不按新标准生产、不按CCC证书生产、假借出口名义生产违标车辆、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等行为。同时,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销售环节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法销售不符合新标准、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电动自行车的行为;加强电子商务经营者监管,督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加强对入网电动自行车销售者身份、地址、联系方式等真实信息的核验、登记,严禁不符合新标准、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在平台上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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