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朱冬
通讯员 郭爱芹 余玮玮
本报讯 一辆轻便小巧的电动自行车,因乘坐了4个人,车身重心不稳,在行驶过程中摇摇晃晃,险象环生。近日,濉溪交警在巡逻途中目睹了这场“杂技”表演。
4月20日上午,濉溪县交管大队三中队民警在辖区202省道巡逻时,执勤民警张国峰突然发现前方摇摇晃晃驶来一辆电动自行车,只见一位大人骑车带着3名儿童,其中一个站着趴在大人肩膀上,另外两个挤坐在后座上,非常危险。张国峰立即拦停这辆“危险”电动车。见民警拦住自己,骑电动车的女子一脸迷惑。
张国峰告诉女子,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允许载多人。该女子表示,想带孩子去前面的草莓采摘园玩,感觉路程不远,又不想来回跑趟,就把孩子都一起带上了。交警在对该女子的危险驾驶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后,主动用巡逻警车把其中两位小朋友送至草莓采摘园,并再三教育驾驶人不要超员,确保出行安全。
交警提醒,对于电动自行车载人载物,法律有明确的规定,但是仍然有一些驾驶员存在违规载人载物、走快车道、闯红灯、到路口不减速等危险驾驶行为,极易发生安全事故。希望广大市民骑车出行时,要以安全为重,文明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