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王陈陈 通讯员 王跃
本报讯 近年来,濉溪县人民检察院以提升案件质量为核心,聚焦监督主责主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取得成效,较好地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合法权益。
县检察院聚焦主责主业,着力服务发展稳定,不断强化监督质效,打造“化解社会矛盾 助力执行和解”的工作特色。该院加强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衔接配合,着重做好释法说理、息诉、和解等工作,引导当事人采取正当方式依法维权,力求达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近三年来,该院共受理审查当事人申请监督案件13件,提出检察建议9件,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4件,为申诉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100余次。
2017年7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正式确立。县检察院积极做好新增职能,当好公共利益守护人。为全面履行好公益诉讼职能,稳妥推进该项工作,县检察院多次展开集体讨论,共同商讨拟定公益诉讼工作推进实施方案,并在人员配备方面给予大力支持。该院分管副检察长时刻关注公益诉讼工作及案件办理进展情况,随时听取公益诉讼案件汇报,并带领民事行政干警实地调查取证,全程参与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切实为群众利益保驾护航。截至目前,该院共深入摸排调查民事、行政及英烈荣誉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30余件,联合多部门开展环境保护、食药安全等专项执法行动,与相关镇、行政执法机关、企业开展联席座谈会十余次。
在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过程中,县检察院共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29件,涉及水源保护、大气污染防治、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网络餐饮安全等多个领域,收到检察建议的行政机关均采纳检察建议提出的意见,公益损害得到有效修复。该院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河道8公里,清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近2000立方米。提请上级院审批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提起我市首例食品安全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全部诉讼请求已获法院判决支持,被告人通过新闻媒体就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行为向社会致歉,案件赔偿款已上交财政,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在开展民事行政诉讼活动检察监督工作中,该院始终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原则、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加强与行政机关沟通协调,结合“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确保群众舌尖安全”“加强协作推进行政公益诉讼促进法治国土建设”等相关专项活动,共同打造国有财产与环境保护、食药安全法律屏障,增强公益保护合力。同时,深入开展宣传活动,扩大民事行政检察认知度。该院积极组织司法干警走上街头、深入社区,开展民事行政检察与公益诉讼宣传活动,以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广大市民答疑解惑,充分借助互联网+优势,通过微信、微博等新平台,加大公益诉讼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了公益诉讼工作的影响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