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吴永生
通讯员 黄春艳 李超
本报讯 4月23日上午,赵某在濉溪县城坐出租车下车不慎将自己的棕色钱包遗落在出租车内,钱包内有800元现金、银行卡、身份证、驾驶证等重要物品,他随后来到新城派出所报警求助,最终找回了钱包。
新城派出所民警接到警情后,立即通过沿街监控找到了赵某乘坐的出租车,但是车里没有发现失主的钱包,出租车司机称并不知情。民警又及时调取了出租车内的监控,发现当失主下车后,出租车上来了一名女乘客,而当女乘客下车时,把后座上的棕色钱包装进了随身携带的袋子里。民警一路追踪女子的下落,发现她到县中医院下了车。跟着这个线索,民警来到了女子到过的病房,通过打听,得知了女子的手机号码。当民警与女子联系时,女子开始没有承认自己捡到了钱包,民警晓之以理:“如果捡到别人的钱包拒不归还,可就涉嫌违法了。”该女子这才承认自己确实捡到了钱包,愿意物归原主。当民警把钱包交给失主赵某时,失主紧紧地握住民警的手表示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