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4月19日
第A06版:

我市完成首批棚户区改造 专项债券资金转贷拨付

■ 记者 黄顺 通讯员 靳霞

本报讯 近日,我市收到省级代发2019年第二批新增债券资金31752万元,全部为濉溪县2019年首批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本次转贷债券为地方政府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专项用于濉溪县棚户区改造项目,期限为5年,利率为3.3%。

为加快债券资金使用支出进度,市级财政收到债券资金后,立即将资金转贷拨付濉溪县。同时,要求做好专项债务限额规模管理,加强专项债券项目收支预算管理,规范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尽早发挥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健全专项债券风险防控机制,确保专项债券不发生任何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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