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定》已经2019年1月11日淮北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并于2019年3月29日经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
淮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