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黄顺
本报讯 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支持打造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工作的要求,我市组织各开发区按照相关要求积极申报创新创业特色载体,争取中央财政支持,构建各具特色的区域创新创业生态环境。
据了解,中央财政将通过支持一批实体经济开发区,引导开发区打造不同类型的创新创业特色载体,推动各类载体向市场化、专业化、精准化发展;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互联网+”方式,提高创新创业服务和资源融通的质量与效率;促进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提升专业化能力和水平,引导中小企业在关键领域核心技术有所突破, 使细分行业领域成长壮大为专精特新小巨人。
根据国家和省相关实施方案,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引导开发区发展四种类型的创新创业特色载体,即专业资本集聚型、大中小企业融通型、科技资源支撑型和高端人才引领型。申报成功后,根据确定的开发区数量,按每个开发区奖补资金总额不超过0.5亿元的标准,分三年安排。其中:第一年统一补助0.25亿元;第二年根据工作实施成效予以补助,最高补助0.15亿元;第三年根据最终绩效进行奖励,最高奖励0.1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