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4月12日
第A02版:

一季度投入社会救助资金1451万元

烈山区有序推进民生工程救助工作

■ 记者 黄顺 通讯员 邵杰

本报讯 烈山区民生工程救助工作有序推进。一季度,全区累计投入社会救助资金1451.003万元。其中,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累计保障金额661.42万元,保障人次达1.809万人;城乡医疗救助资金98万元,涉及932人次,全部一站式救助;特困人员供养补助资金115.609万元,供养对象641人。

今年以来,烈山区健全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全面提升社会救助服务水平,真正做到救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在明确任务的基础上,烈山区主动衔接扶贫政策,精准识别救助对象并做到阳光操作,做好兜底保障。全区共有5909人享受农村低保政策,精准扶贫对象1055人,其中符合低保救助精准扶贫对象为626人,符合低保救助的全面纳入了低保救助,占全区扶贫对象的59.3%。全区农村低保覆盖率达3.4%,接近全省平均水平,在全市领先,每月补差366元。

为了发挥救助资金的最大作用,烈山区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在严格程序、完善救助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困难群众救助水平,切实为有病患的困难家庭提供方便,并根据我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了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最大限度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事件发生。

与此同时,烈山区落实养老机构安全管理责任制。加强日常监督、防微杜渐,对敬老院实行不定期检查,确保每周核查不少于一次;督促做好食堂的饮食安全,坚持食品留样制度,严格院民出、入管理;启动夜间巡查,实现无缝管理,重点保障管理人员24小时到位,随时掌握老人饮食起居状况,发现安全隐患第一时间整改,确保敬老院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据统计,烈山区五保对象641人,集中供养133人,分散供养508人,集中供养率达20%;失能老人86人,集中供养34人,失能集中供养率达39.5%,五保对象中扶贫对象21人,占扶贫人口的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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