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3月19日
第A12版:

筑牢主体责任、监管监督、执纪问责、机制建设四条防线

我市四道“保险”守护学生资助资金安全

■ 记者 徐丽丽

本报讯 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是教育民生工程,资助学生点多面广、时有变动,扶贫资助资金数量大、管理难度大,近年来,我市瞄准资助政策落实、资金发放、获助学生个人信息和其他危害贫困学生利益的安全隐患,筑牢主体责任、监管监督、执纪问责、机制建设四条安全防线,确保学生资助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将党和政府的教育扶贫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落实主体责任保险。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建立教育脱贫攻坚工作资金安全机制。明确属地管理原则,各级各类学校对教育扶贫学生资助工作承担管理主体责任,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领导、经办部门负责人和经办人承担直接责任。

设置无缝监管保险。通过月巡查、季调度、学期综合排查、全年绩效评价、相关部门检查或审计、受理举报投诉等方式,构建全方位、无死角的学校自查、县(区)普查、市级抽查和普查相结合的监管体系,层层压实责任,加强资金监管。

强化执纪问责保险。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坚决纠正教育扶贫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聚焦脱贫攻坚各类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以下看上深挖问题根源,以上带下落实立行立改。对于查实的一般性问题,下发整改通知,立行立改,必要时约谈相关单位的部门负责人;对于挤占、挪用、虚列、套取国家资金等行为,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巩固长效机制保险。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监管工作的通知》《淮北市教育扶贫工作要点》等系列学生资助资金安全管理制度办法,着力构建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确保学生资助资金安全有序运行,确保孩子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失学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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