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3月15日
第A07版:

为民营企业“补血”“加油”

——我市支持民营企业融资上市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解读

■ 记者 黄顺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特别是亲自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给民营企业吃下了“定心丸”,向社会传递了比黄金更珍贵的信心。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根据省、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要求,我市出台支持民营企业融资上市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进一步改善金融服务,推进金融创新,优化金融环境,为民营企业发展“补血”“加油”。

加大对民营企业的信贷支持

金融活,则经济活,民营经济发展更离不开金融支持。为了助力民营企业做大做强,我市持续扩大信贷投放力度。

推动市政府与政策性银行、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的战略合作协议落地,积极争取信贷政策和资源向我市倾斜。按月通报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投放情况,确保实现年度预期目标,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制定完善金融机构服务地方实体经济发展评估办法,促进民营企业贷款发放,建立民营企业信贷正向激励机制。

“税融通”、新型政银担及续贷过桥资金业务是我市着力打造的“三个法宝”。我市着力支持B级以上(含B级)民营企业纳税人,政策性担保机构对“税融通”贷款给予增信支持。对资质条件好的民营企业,放开“税融通”额度5倍上限限制。鼓励金融机构对优质民营企业发放纯信用“税融通”贷款。支持金融机构通过纳税信用与补充抵押、担保增信等相结合,开展“纳税信用+”信贷业务模式。力争“税融通”年度累计投放额5亿元以上。

同时,将符合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方向、有前景的民营企业的担保业务纳入到新型政银担风险分担体系,享受政策性担保业务费率。力争到2020年底,全市新型政银担业务新增额达到25亿元。加强与省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合作,积极推进“劝耕贷”业务,服务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引导金融机构创新“借新还旧”业务模式,并积极配合市县开展续贷过桥业务,有效降低民营企业融资成本。优化续贷过桥资金使用流程,实现年周转次数12次以上,力争到2020年,当年累计续贷不低于26亿元。

此外,我市支持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鼓励农商行引入民间资本实施增资扩股。支持民间资本发起或参与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银企对接活动,组织金融机构走进工业园区,了解企业融资需求,支持聚焦科技创新、生态旅游、“三农”等重点领域民营企业融资需求。持续推进“四送一服”双千工程银企“点对点”对接活动,实现银企对接常态化,提高签约项目的履约落地率。

推动民营企业上市挂牌

资金常常被形象地比喻成企业的“血液”,但这种血液的补给常常会遭遇瓶颈,这已经成为妨碍中小企业发展的世界性难题。而上市融资可以带来大量资金,提高企业净资产,降低负债率,改善资本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

我市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园区成立上市(挂牌)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系重点上市(挂牌)民营企业制度,按照“储备一批、培育一批、上市(挂牌)一批”的梯次培育思路,统筹协调推动辖区企业上市(挂牌)工作。

市、县(区)、行业主管部门按照企业自愿申报、政府积极推动的原则,根据各层次资本市场不同要求,分类筛选,建立各自上市(挂牌)后备资源库。根据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全市后备资源库数量不少于100家,濉溪县、三区各不少于20家,市高新区不少于15家,煤化工基地不少于5家。

在此基础上,各县区、园区紧盯后备项目,大力推进“规股改、改上市(挂牌)”,分阶段培育做大企业。对辖区内的重点后备企业因企施策,引导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并鼓励企业引进各类战略投资者参与股份制改造。在后备资源库中梳理出一批条件较为成熟、意愿较为强烈的民营企业作为重点项目,倾斜资源和政策,重点扶持、重点培育、重点调度。

我市上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在项目申报、资金安排、权证办理、行政审批(许可)、合法合规证明等方面,为企业开辟“绿色通道”。积极帮助民营企业协调解决股份制改造以及上市(挂牌)中遇到的困难,灵活提出解决办法,着力解决拟上市企业项目审批、资产转让、产权确认等历史遗留问题,及时出具上市相关证明文件等。

发挥政策和基金引导作用

我市完善扶持政策,针对民营企业上市挂牌,市财政给予一定奖励。如对成功在境内外交易所上市的企业,市财政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励;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市财政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企业,市财政给予4万元一次性奖励,受益县区(园区)给予5万元奖励;对在境内外交易所、“新三板”和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股权融资的企业,按融资额1%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为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扩大市产业扶持引导基金规模,我市相关部门主动对接省相关机构,以市产业扶持引导基金为基础,有序设立碳基、硅基、铝基,新材料、创投等各类专业子基金,加大对市重点企业的投资。鼓励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投资机构落户淮北,逐步培育发展本土投资机构,优化企业股权,增加资金供给,服务实体经济。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园区设立投资基金。

在深入园区和企业、加强政策宣传解读的同时,我市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建立民营企业融资帮扶工作机制,协调金融机构对发展有前景、暂时有困难的民营企业,不简单断贷、抽贷、压贷,“一户一策”支持纾困,构建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命运共同体。优化地方金融监管审批服务,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间,精简审批材料,打造地方金融组织“四最”营商环境。提高地方金融监管执法水平,对各类所有制地方金融组织执行同样标准。多措并举进一步增强我市民营企业上市(挂牌)意识,激发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更多民营企业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发展。(图片由首席摄影记者岳建文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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