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2月12日
第A05版:

烈山区法院加大执行力度

14名农民工领到工资

■ 记者 黄旭

本报讯 “感谢党和政府,以及烈山区法院的法官们,帮我追回了一万元的拖欠工资。”近日,家住烈山区古饶镇赵集社区的村民赵晓光高兴地对记者说。

当天,烈山区法院的法官们来到古饶镇谷山村,向14名村民发放4万多元的拖欠工资。据法官姚琪介绍,2015年至2016年,苏某承包古饶镇某工程,雇用赵晓光等14人在工地干活。该工程2016年8月底完工投入使用,但苏某一直拖欠其工资未付。赵晓光等14人诉至法院,烈山区法院作出判决,本案钱款合计44400元。

2018年3月,判决生效后,苏某一直未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这14名农民工,都是烈山区人,他们中绝大部分为60岁以上老人。由于苏某长期在外打工,仅能通过电话联络。烈山区法院法官一方面稳定民工情绪,告知法院执行的程序;另一方面加大执行力度,查找被执行人苏某财产。法官与苏某取得联系,告知其如果不履行义务将面临的惩戒措施。苏某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支付农民工工资,但因在外打工,只能采取每月扣划的方式还款。后经执行干警近十次的扣划,终于将全部案件款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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