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詹岩 通讯员 李雷
本报讯 群众利益无小事。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近年来,相山区采取畅渠道、明职责、勤履职、抓联动、补短板、多手段等多种措施,通过源头治理、多渠道联合打击,仅2018年区劳动监察大队就处理农民工工资案件18起,帮助1254名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1156.76万元,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规范了劳动力市场秩序,为农民工工资保驾护航。
相山区全面畅通电话、网络和窗口三大举报投诉渠道,为劳动者提供最方便、最及时、最有效的维权服务,认真受理和查处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案件,做到快接、快立、快处、快结,确保举报投诉畅通无阻,执法维权快速有效。
进一步明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属地管理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纳入区政府年度目标绩效管理,实行百分制考核。考核结果分为A、B、C三个等级,并在全区进行通报。
相山区突出源头预防和治理,先后组织开展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行动、解决欠薪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化解重难点案件百日攻坚行动,三大行动围绕“治欠保支”这条主线,重拳出击,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
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劳动仲裁与法院的裁审对接机制,优化执法资源,提升执法效能,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违法行为;建立人社、住建、信访、公安、法院、司法、总工会等部门参加的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职责,强化协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共同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相山区还大力实施诚信评定、违法公示和“黑名单”等制度,在建筑、农水等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按月银行代发和农民工保证金等制度,进一步补齐制度短板,完善维权机制,织密保障网,切实把农民工权益维护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