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1月12日
第A05版:

烈山警方端掉一处生产销售假酒窝点

犯罪嫌疑人被刑拘 案值10万余元

■ 记者 朱冬

通讯员 代晨晨 牛婷婷

本报讯 近日,市公安局烈山分局收到举报,有人在烈山区民居内制造销售疑似假酒。经对线索分析研判,烈山分局刑警大队经过一个多月的侦办,于1月8日,在烈山区将制造销售假酒的嫌疑人代某某抓获,现场查获大量制作好的成品某品牌假酒以及包装盒,价值10万余元,成功打掉一个销售制造假酒的窝点。目前,犯罪嫌疑人代某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去年12月以来,烈山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在工作中收到“有人在烈山区虎山电厂附近民居内生产销售疑似假酒”的举报线索。收到举报后,警方迅速对线索进行初步的分析研判后,进一步摸排深挖,打源头,挖下线,力争打掉该制假窝点。

在涉及该酒酒厂打假办的积极配合下,通过一个月的调查摸排,警方基本确定烈山区男子代某某有重大嫌疑。1月8日,在位于烈山区宋疃镇的一民房内将正在制造假酒的代某某抓获,现场查获大量制作好的成品某品牌假酒以及包装盒,案值10万余元。制作假酒作坊的环境及卫生条件极差,也无任何营业证照。民警现场依法对查获的假酒、包装箱、生产工具等进行了扣押。代某某对自己制造销售假酒的行为供认不讳。

据代某某交代,其租用的民房共有两处,一处位于古饶镇内,作为储存制造假酒的酒瓶及包装盒的仓库。酒瓶是代某某从濉溪县某处收购的旧瓶,包装盒均是其从山东某处购买,从外观上与品牌酒难辨真假;另一处为代某某的作坊所在地,位于宋疃镇。其制造假酒所用的设备从河南购买。就是在这里,代某某用10元一斤的散装酒,灌装制造假冒高档酒。通过物流渠道及与饭店商店直接交易等方式发货,以次充好,赚取差价,获得高额利润。

依据《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代某某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烈山分局刑警队刑事拘留。

该品牌酒厂打假办称,代某某的行为给酒厂的利益和品牌形象带来了极大的影响和危害,要是让这个制假窝点继续长期存在,对酒厂的影响是无法估量的。他们对烈山分局刑警队及时打掉这个制假窝点,保护企业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表示感谢。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购买酒品时尽可能到正规市场。对于来源不明、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的酒品,应提高警惕,不要贪图便宜。希望广大市民积极举报制、售假窝点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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